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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展现时代“枫”景】“法庭+村委”联合调解 双管齐下化纠纷
作者:范贵梅  发布时间:2024-09-20 15:49: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饲养羊群管理不当,踩踏啃食农户药田的纠纷。
     2024年8月,大明种植的药材被大哲与朋友合伙养殖的羊群踩踏啃食,造成药田一定程度的损失。双方在现场对赔偿事宜协商无果,之后通过村委会等基层调解组织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大明将大哲等六人诉至法院。
    漳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秉持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实地查看现场,调查药材市场行情,并再次与村委会共同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等多个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在“理”上各退一步,“情”上增进一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当场履行完毕。(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民庭
责任编辑:张翔 审核: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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