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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展现时代“枫”景】
从“独舞”到“共舞” 漳县法院倾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作者:漆侠 漆金霞  发布时间:2024-05-18 20:58: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胜利到三岔法庭与辖区乡镇司法所、综治中心调解员共同调解了两起矛盾纠纷,这是继前期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深入各乡镇开展诉调对接、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培训后的一次再培训,旨在实现诉源治理效果的最优化,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案子拿到手不要急于叫当事人进行调解,要先吃透案情,抓住关键,从宏观上对案情有个整体把握,比如两起案件要清楚哪部分诉求是法律不予支持的,在调解中要将这部分费用剔除出来并对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对症下药。”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胜利在调解现场对调解员讲道。

当天调解的是一起健康权纠纷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现场,通过“面对面”调解法,由双方提出初步调解意见,但双方当事人仍争执不休,调解效果不尽人意。“此路不通,咱们就另寻他路。”张胜利指导调解员试着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先“背对背”调解,再“面对面”言和,通过引用以往类似案例,以案释法,从原告诉求和现有证据入手分析,引导原、被告考虑诉讼风险,尽量达成调解协议。

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是漳县法院近年来一直在探索和实践的一项工作。漳县法院将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运用“互联网+诉前调解”模式,逐步探索形成以人民调解为主、法院业务指导为辅、司法确认为后盾的诉调对接互动格局,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助推辖区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张翔 审核丨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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