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有所呼,法治有所应。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漳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特色,通过政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创新司法为民机制,打造具有地域特色、产业特色、行业特色的特色“小法庭”,以精准司法举措全面服务文旅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全力推动一揽子畅通社情民意、参与社会治理的法治“重器”。
漳县自然环境奇特、境内旅游景点众多,国家4A级景区贵清山、遮阳山景区更是驰名陇上。漳县法院立足县域文化旅游独特的资源禀赋,探索“旅游+法治”融合发展新路径,走出一条全域旅游与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法治服务相融合的新发展道路。针对旅游纠纷涉及面广、异地发生、标的额小、法律关系较简单等特点,漳县法院充分发挥旅游巡回法庭职能作用,运用小额诉讼或简易程序,为62件旅游纠纷案件设立“绿色通道”,依法实现速裁快审、即时履行,主动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零距离”化解矛盾纠纷,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依法维权,引导商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以司法护航全域旅游发展。
“自成立旅游巡回法庭以来,通过漳县法院开展的一系列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法治宣传,我们在贵清山、遮阳山景区增加了防护栏、栈桥栅栏、设立了景区服务点等措施,在印发的旅游指南上,增加了人身安全提醒及法律咨询事项,确保让游客‘游’得放心。”景区负责人如此说。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已经成为司法助力乡村基层治理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漳县法院在金钟镇尖子村设立“漳县人民法院驻村帮扶队民事纠纷调解室”,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热衷调解事业、熟悉乡土人情的法官助理及驻村帮扶队员担任调解员,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以尖子村为中心,延伸辐射至周边村社,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零费用、耗时短、手续少的简便解决纠纷渠道,切实解决了群众的难点、痛点、堵点。同时,为镇村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市场经营风险防范指导工作。调解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里、化解在老百姓家门口,变被动收案为主动调解,以一个相对舒缓、灵活、便捷的方式化解矛盾,减缓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减轻了群众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是县法院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截至目前,驻村帮扶工作队民事纠纷调解室共调处纠纷80余件。
基层定分止争需要“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品质,镇村“小案”的背后,不仅关乎法理的公正,还关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乡情。漳县法院积极融入全县社会治理大格局,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坚持互联共建,将诉源治理由法院“单打独斗”变为“社会工程”,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共享法庭”是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配置,以数字化平台为支撑,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镇、进社区、进网格,具备法官调解指导、“线上+线下”调解和快速司法确认等功能的基层网格治理最小单元。
漳县法院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组织设立定西市首家行业法庭——定西高速公路大队共享法庭,先行试点建设的石川镇“共享法庭”调结各类“小案”50余起。2024年,石川镇“共享法庭”模式入选“甘肃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主动创稳创新实践十佳案例”。目前,共享法庭已在多个乡镇挂牌成立。
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障;百姓平安福祉,依靠法治守卫,基层治理的意义在于“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从最初的理念升华,到制度建设,再到实践检验,漳县法院将民生大计与司法服务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条以机制创新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