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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人民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0:59:5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发布关于督促以下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的公告。


被执行人:杨继珍

身份证号:622428198303083010

家庭住址:漳县武当乡邹家门村邹家门社25号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2号

执行标的:41225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马天安

身份证号:622922197111051051

家庭住址:临洮县衙下集镇赵家集村王一社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34号

执行标的:128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蔡强军

身份证号:622428199001066818

家庭住址:漳县马泉乡蔡家坪村蔡家坪社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56号

执行标的:35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刘丽

身份证号:412828198602246142

家庭住址:漳县石川乡社占村社占社二社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76号

执行标的:19525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贾志俊

身份证号:622428197202160035

家庭住址:漳县武阳镇城关村蔺家庄社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79号

执行标的:47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李书民

身份证号:622428197910123913

家庭住址:漳县石川镇占卜村半屲社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103号

执行标的:本息合计96238.15元


被执行人:杜晓东

身份证号:622428198909190419

家庭住址:漳县武阳镇城关村西庄社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114号

执行标的:19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宋择

身份证号:622428199202020015

家庭住址:漳县武阳镇新庄门村新庄门社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125号

执行标的:725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移斌

身份证号:622428199003191911

家庭住址:漳县三岔镇河南坡村一社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128号

执行标的:7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移海平

身份证号:622428197101140019

家庭住址:漳县武阳镇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旁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150号

执行标的:28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祁致斌

身份证号:620123196503302119

家庭住址:榆中县城关镇兴隆路53号401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176号

执行标的:16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张让成

身份证号:622428196607114454

家庭住址:漳县东泉乡胭脂村谢庄社

执行案号:(2024)甘1125执212号

执行标的:本息合计98436.57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未能履行完毕或未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一致意见的被执行人,本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漳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9日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张翔 审核: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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