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2024年“院长接访月”活动的通知》和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要求,结合本院信访工作实际,现将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事项的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接访人员
漳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三、接访地点
漳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
四、接访流程
“院长接访月”活动期间,诉讼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对来信、来访当事人做好登记,接访人员严格按照接访安排对来信、来访当事人做到亲自接待,对群众反映问题亲自督办,做到全程负责,一盯到底,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化解。
五、受理范围
(一)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
(二)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
(三)意见建议类信访事项;
(四)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六、来访须知
(一)来访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生效裁判文书、答复、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信访申诉材料;代为申诉的须携带委托代理手续;
(二)来访人员须遵守接访秩序,保持适当距离并接受法警的安检,不得喧哗、吵闹或无理纠缠,违者将依法严肃予以处理;
(三)来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信访接待专线:0932-486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