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中院民一庭庭长丁瑞林
获评定西市首届
“最美普法人”称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总结和推广全市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展示基层一线普法工作者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风采,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寻找“最美普法人”活动,经各级各单位推荐、评审组初审、网络投票、公示公告等程序,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丁瑞林获评定西市首届“最美普法人”称号。
丁瑞林,男,汉族,1973年5月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三级高级法官,1996年7月自甘肃政法学院毕业后到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曾任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长、政治部副主任、研究室主任等职,2015年10月至今任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丁瑞林同志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各项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定西市直机关工委、定西市委组织部、定西市委授予“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被定西市委组织部记三等功一次。
作为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在日常审判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利用案件审判这一平台,紧紧围绕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人身权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流转、劳动争议、劳务报酬等相关法律问题,将专业的法言法语用广大群众能够理解的乡土语言表达出来,加上形象生动的事例、比喻,让广大群众一听就懂,一讲就明白。如有的群众不懂审判程序,他就打个比方,程序就如老百姓种庄稼,先要松土、施肥、播种、管理、最后才能收获,法官办案也是如此,先要立案、开庭、合议、判决、宣判、送达,这些就是诉讼程序。有的群众不懂举证,他就举例说明,法官不是所办案件的亲历者,因此对案件的经过是不了解的,需要当事人证实所主张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举证就是用证据来证明主张事实是确实存在的,在办案过程中宣传依法治国方略,讲解法律知识,灌输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理念,强化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法治轨道解决矛盾纠纷。
作为民事审判庭负责人,他坚持带头宣讲法律,特别是结合《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他向市委常委会、市直单位、帮扶村宣讲了《民法典》重要内容,并组织民事审判团队开展了以《民法典》学习宣传为重点的送法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活动中,始终坚持因人而因人而异、因材施教、追求实效析普法教育方针,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事先精心准备讲授内容,运用审判实践掌握的典型案例,宣传中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明法,将专业的法律知识与生动的案例相结合,增强了说法的透彻性,增强了讲法的趣味性。通过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对普法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有效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受到了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好评。
此外,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还利用互联网等社交媒体,将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看到的典型案例、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法治文化等内容分享到微信朋友圈、转发到微信群,方便大家学习应用,潜移默化的培养法治思维,默默地为推崇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种子、构建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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