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开庭审理18起案件,具体案件见下表。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开庭审理18起案件,具体案件见下表。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