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为砌墙,各让一步又何妨
作者:包金平 发布时间:2022-11-10 21: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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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同志”。近日,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恢复了当事人邻里感情,维护了乡村邻里间的和谐,获得村民的一致好评。 张强与李丽两家系邻居,张强因自家车辆无法停放,需修建车房以便停车,李丽因房屋破旧需翻新以供居住,李丽在翻新房屋的过程中所砌之墙超过房屋的基准线,张强认为李丽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因此多次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仔细查阅案卷后,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邀请当地村社干部一同赶赴金钟镇当事人家中,勘察实际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张强、李丽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且情绪激动,使得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通过干警们耐心释法明理,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珍惜邻里关系,理性解决纠纷,最终促使张强与李丽达成和解协议,漳县法院对上述和解协议进行了确认,至此,该起邻里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俗话说“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这件邻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漳县法院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司法为民体现在矛盾纠纷调解的每一个环节的生动实践。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发挥各人民法庭“哨兵”和“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司法便民作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文中人名均为化名)